我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启动我校2017-2018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学院宣传及启动阶段(9月12日)
依据《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终稿》(见附件1),结合《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2),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有资格申请,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若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均在前30%以内,且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通过学校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生活俭朴的可以申请。
具体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2)执行。
二、学生申请阶段(9月13日—18日)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下载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不能改变表格样式),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下载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金审批表》(见附件4,一式一份,不能改变表格样式),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辅导员审核。
三、学院评审阶段(9月19日—27日)
学院将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奖项申请审批表、推荐学生名单报送至学生工作部。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辅导员审核学生材料(9月19日)
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学生材料(9月20日)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9月21日)
四、学校评审报出阶段(10月8日—20日)
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汇总整理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我校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人选名单、相关工作总结及审批表等报送教育部审批。
注意事项:
1.本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下进行。
2.转专业学生评选在原专业进行。
3.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其中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具体详见教务处2019届免试研究生推荐要求。
4.相关奖项申请审批表所有签名必须为手签,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5.《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详见附件3,请务必填写“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排名”,“实行综合考评排名”选择“是”。
6.原则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
附件1: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
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金审批表
如有疑问,请于办公时间致电:李梦 66366517 X4542
我院学生工作组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