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工作部署,2012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正式启动,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相关学院做好推荐工作。
一、 选派计划
1、我校申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名额不限,申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名额25名,我校可按120%的比例即30人向留学基金委推荐候选人。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一般为36-48个月,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3、重点支持《人才规划纲要》、《科技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支持学科、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项目院校应结合本单位重大科研项目、创新团队、创新基地和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及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确定具体选派专业和领域。
4、留学人员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具有一流学科专业的机构,不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高等院校。
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渠道派出。
二、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7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4、外语水平符合拟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 曾在教育部制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版,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 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汉语达到TOPIK4级。
5、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应为优秀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以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为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6、申请学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一流;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7、选派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本科、硕士期间派出者除外);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违约人员;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三、选派办法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学校负责选拔推荐工作,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拟派选人员名单,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
2、申请人应在2012年3月1日-3月20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申请人用)》准备书面申请材料并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犀浦校区图书馆605办公室)进行审核。
5月20日-5月30日,受理第二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员的申请。
四、相关费用
1、学生学费由外方学校予以免除或提供相应资助,留学期间生活费、一次性国际往返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
2、学生派出前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缴纳2万元保证金,按时回国后退还。
3、学生向国际处提交申请材料时,需缴纳服务成本费500元。
上述说明如有疑问,请联系66366349,廖老师,lydia@swjtu.edu.cn。办公地点:犀浦校区图书馆605办公室。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2012年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流程点击下载
2、西南交通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说明点击下载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