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评定分委会: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1年四川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川学位[2011]5号)精神,此次参评范围:主要为2008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含专业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2005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者的论文,如确属优秀且未被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含提名奖)和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需校外3名同行博士生导师联名推荐方可参评。原则上校级优秀学位论文方能推荐参加省级优秀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我校2009、2010年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获奖人员名单(见附件1)发至你单位,请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参加全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初评工作。请各单位务必于5月31日上午11: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4号教学楼4106#室
(备注:具体报送材料请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