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党支部、毕业班入党积极分子:
为顺利完成入党积极分子关系和档案材料的转接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届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关系转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求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二)转移方式
根据党员发展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材料留存在各积极分子手中,请各位积极分子对照《装档材料清单》(附件1),进行整理和校核,无误后下载《党组织鉴定意见》(附件2),参照附件2中模板填写鉴定意见。
材料整理完毕之后,于6月13日—6月15日工作时间内以党支部为单位携带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及附件1、附件2前往X4542办公室审核并盖章。
入党积极分子在以上材料完备后,转入新单位时主动向单位党组织表明入党积极分子身份后,以便后续进行接续培养。
(三)注意事项
1.原则上所有的入党积极分子都需完成关系转接;
2.附件1材料清单中请注意区分有无《入党积极分子党课教育培训班结业证书》,选择对应清单打印即可;
3.附件2材料请打印后手写;
4.入党积极分子并无党组织关系,无需进行线上党员系统转接或开具纸质介绍信,仅将相关培养材料转入新单位党组织后,新单位党组织认可入党积极分子身份,即可继续培养;
5.对于暂无新单位接收的毕业生,可将保留培养材料保留在自己手中直至新单位接收即可(一般不超过6个月)。
5.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积极分子身份的,请自行下载附件3《自愿放弃承诺书》,并签字。
附毕业积极分子材料清单:
1.入党申请书封面:/info/1058/10454.htm
2.入党申请人登记表暨接收入党申请后的党组织谈话记录表:/info/1058/10455.htm
3.37000cm威尼斯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info/1058/10456.htm
4.西南交通大学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info/1058/10457.htm
5.思想汇报封面:/info/1058/10467.htm
6.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扫描件):/info/1058/10466.htm
7.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info/1058/10471.htm(仅针对党课培训结业的同学)
8.毕业班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鉴定意见:/info/1058/11524.htm
附:西南交通大学我院党委发展党员工作相关材料暨撰写指南 /info/1058/10472.htm
我院党委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