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届毕业党支部、毕业生党员:
为顺利完成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的转接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通知如下:
毕业生党员党费一律收至今年6月,请各支部书记6月15日前,收齐本支部党费,交至相关负责老师处。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落款日期统一为2020年7月1日。
(一)政策要求
1.对已落实就业单位或考取外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报到单位党组织。报到单位不能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社区党委),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人才中心)党组织。
2.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社区党委),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人才中心)党组织。
3.不能正常毕业,延长学年,因而户口档案留校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党委,保留时间不超过1年,对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未按时交纳党费的,学院党委将按照退党处理。
4.对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党委,但回国(境)后及时恢复并转出。2020年7月1日前,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党员出国(境)保留恢复党籍审批表》(详见附件),并做好审批备案工作;在保留组织关系期间,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应每半年至少与党组织联系1次,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学院党委将按照退党处理。
5.留校继续学习或工作的毕业生党员,若毕业前后均属于我院党委,则按照2020年5月20日“【党组织关系转接】我院关于2020级新生党组织关系转接的公告” /info/1056/7098.htm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二)转移方式
按上级要求,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方式分为两种情况:
1.党组织关系转往四川省内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全部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转移,不再提供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组织关系转往四川省外单位(或系统外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需通过系统和介绍信两种方式同步进行转移。
毕业生党员应与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确认所去单位具有转接组织关系权限以及转往支部的具体名称;转往四川省外单位的,还应确认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的书写要求。“抬头”应当是具有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资格的党组织,通常为县级及以上单位的党委或党工委。
(三)坚决杜绝党员不在介绍信有效期内转接组织关系,出现“口袋党员”。若毕业6个月内需变更介绍信内容,或转入地党组织提出介绍信不符合要求,学校可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改派。
(四)省外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领取纸质介绍信后,务必在报道后,将接收单位签字盖章后的“回执联”照片,通过在线表提交(提交链接见后文)确认党组织关系已被接收。若毕业6个月后仍未把“回执联”照片,提交到指定链接,学院党委将按照退党处理。
我院2020届毕业班党员回执单提交链接(仅针对党组织关系转往省外的毕业班党员)
https://docs.qq.com/form/fill/DTFJzWWNPemJoaEtX?_w_tencentdocx_form=1
三、其他事项
请各毕业生党支部以支部为单位于6月2日晚上20:00前将核查准确的《我院党委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报送到1205140677@qq.com邮箱。
对转往四川省外单位(或系统外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等待学院通知,领取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教育工委组干处落款);并根据接收单位要求,联系党支部书记,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中,打印党员登记表和含唯一查询码二维码的电子介绍信,在领取纸质介绍信时携带到学院盖章。(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教育工委组干处落款)为省外党组织关系转接必需材料,打印党员登记表和含唯一查询码二维码的电子介绍信是根据单位接收需求来的,不是省外党组织关系转接必需材料)
我院党委
2020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