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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组织生活会 团支部规范化建设】我院关于开展2021年基层团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团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37000cm威尼斯我院团委     日期:2021-11-19   点击数:  

我院各团支部:

根据团中央“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安排部署与近日下发的《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1年版)》,我院团委现就2021年“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基层团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团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专题组织生活会

(一)时间:11月19日至12月8日

(二)对象:我院全体共青团员

(三)工作流程

(1)开展会前学习

时间:11月底之前。

要求:各团支部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重点学习以下篇目和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主要文件精神、《团章》(重点是第一章“团员”)、《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

(2)撰写发言材料

要求:团员要联系自己的实际撰写心得体会,一般包括学习收获、自身不足、改进方向等方面的内容,突出坚定理想信念、弘扬集体主义、勤奋刻苦学习、激发奋斗精神等内容。重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团员青年的一系列要求和希望,思考职责使命;对照先进党员团员事迹,思考努力方向;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查找不足、改进提高。

(3)召开组织生活会

时间:12月8日前。

要求:各支部组织召开基层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2/3。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可采用线上会议的形式开展。会议结束后将团员发言材料(纸质版)交由院团委归档,并128日之前在“智慧团建”系统【党史学习教育】板块进行录入,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以及附件7团支部工作手册P92P93P94页。


二、 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一)时间:11月19日至12月8日

(二)对象:我院全体共青团员

(三)工作流程

(1)团员先进性评价

建议与组织生活会结合开展,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附件2),围绕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五个方面,并结合青年大学习、团日活动等活动参与情况,在团支部内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以团支部为单位填写《2021年度xx团支部团员先进性评价》(附件3)。附件3提交时一式两份,纸质版提交至X4542赵瑞涵老师处,电子版提交地址:

https://workspace.jianguoyun.com/inbox/collect/c42cf6799b4a4a0c8610e1db15e80d79/submit

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12-08 18:00

团员先进性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的主要依据。

(2)团员教育评议

参考团员先进性评价结果,支部委员会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研究提出每名团员建议评议等次,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以及团支部工作手册中录入记录(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以及附件8团支部工作手册P49P98P99P100页)。在今年9月份已经进行2021年度评议的团员,承认并保留其评议结果。

注意: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本次评议结果将应用于2021年度共青团表彰中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选,请各位团员、团支部高度重视。


三、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一)时间:11月19日至12月8日

(二)对象:我院全体共青团员

(三)工作流程

(1)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团组织掌握和了解团员履行义务、参加活动情况的重要途径,是团员管理的关键环节(工作流程参考附件9团支部工作手册P101)。

(2)线下注册:应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进行,根据团员评议结果,给予注册、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

对团员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以上的团员,由我院团委将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并加盖注册印章。

对团员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院团委将对其暂缓注册三至六个月。暂缓注册期后,对再次评议等次为合格的团员,及时给予注册;评议等次依然为不合格的团员,依照团员教育评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予注册。

请各位团支书提前了解线下注册流程,收集提交团员证时间另行通知。

(3)线上注册:各团支部书记将年度团籍注册情况录入至“智慧团建”(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注意:只有完成团员教育评议并由我院团委复核后,才可进行年度团籍注册并录入。

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一般可予以注册;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留团察看期间,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留团察看期满后,恢复了团员权利的,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受开除团籍处分的团员,不再为其注册,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四、 团支部对标定级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支部班子好、团员管理好、活动开展好、制度落实好、作用发挥好5个方面,建立基层团组织规范运行、对标定级的常态化机制,基本建立起适应团员流动性的基层组织体系。对照“五个好”标准,鼓励探索开展基层团组织星级创建评定工作。

(二)开展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1年5月1日前成立)的班级团支部。即我院本研非新生团支部共青团员(不包括本20级测绘类、环境类专业各团支部))

(三)定级标准

各支部对照《团支部“对标定级”操作指引与“智慧团建”系统录入指南》(附件5)开展自评,完成《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附件6)。总分值为100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后进团支部,软弱涣散团支部。

1.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2.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3.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4.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5.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此外,我院团委将采取“团支部自评”、“团建中心评价”的双评价制度,具体分值组成为:团支部自评*0.6+团建中心评价*0.4,最后结果即为团支部最终评分。同时若双评价中有任何一方评分过高或过低,院团委将会进行二次审核。请各支部如实评价。

(四)工作流程

1.团支部开展自评。128日前,团支部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附件6))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交X4542赵瑞涵老师处审核备案并在“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板块完成自评定级。其中,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团支部,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对标定级”。

我院团委复核团支部自评定级情况后,会将通过复核的予以认定并在“智慧团建”系统记录其星级。对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予认可的,将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

对标定级结果将运用于2021年度共青团表彰工作中。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2021年度团内荣誉(如院校两级及以上团内集体荣誉评选),而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基层团委、团支部,2022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


五、 工作要求

各支部须做到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心得、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记录,主动向本支部团员青年公开结果。附件7至附件9为团支部工作指导手册中对应工作的指导意见,请各支部在召开会议前仔细了解会议流程和所需记录的材料。会议结束后及时在工作手册上进行记录。

如有疑问,请联系团建中心事务部、考核部。


我院团委

我院团建中心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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