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各团支部:
根据《关于召开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3年版)》和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的有关要求,现就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团员教育评议和团支部“对标定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
(一)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17日
(二)对象:全院共青团员
(三)组织形式
组织生活会原则上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同步开展。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教育实践】板块进行录入。详细专题组织生活会流程见附件1。
(四)工作流程
1.专题组织生活会
详细工作要求与流程见附件2。
2.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1)团员教育评议
坚持民主集中制,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附件3),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和参考细则,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同步开展年度团籍注册。
在团员大会上,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团员进行民主测评。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结合团员日常表现和参加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情况,实事求是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学院团委批准,并向本人反馈。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防止“唯分数、唯票数”。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
(2)评议结果运用
评议结果将作为年度团籍注册、推荐2023年度共青团表彰中对优秀个人的评选、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
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团支部书记或学院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保留团籍的党员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
(五)要求
1.专题组织生活会不要求团支部搞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硬性要求团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坚决防止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和“低级红”、“高级黑”。
2.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2/3。结合期末考试相关安排灵活开展,并及时于1月17日之前在“智慧团建”系统【教育实践】板块进行录入组织生活会,【两制】板块录入团员教育评议结果。详细工作要求与基本流程见附件4。
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一)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19日
(二)对象:全院共青团员
(三)工作流程
1.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团组织掌握和了解团员履行义务、参加活动情况的重要途径,是团员管理的关键环节。
2.线下注册:收齐班级团员证至X4542办公室,团支书根据团员评议结果,给予注册、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
注:只有完成团员教育评议并由二级团组织认定后,才可进行年度团籍注册并录入。团员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以上的团员,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并加盖注册印章。
对团员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学院团委将对其暂缓注册三至六个月。暂缓注册期后,对再次评议等次为合格的团员,及时给予注册;评议等次依然为不合格的团员,依照团员教育评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予注册。
3.线上注册:各团支部书记将年度团籍注册情况录入至“智慧团建”(操作指南详见附件4)。
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一般可予以注册;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留团察看期间,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留团察看期满后,恢复了团员权利的,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受开除团籍处分的团员,不再为其注册,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三、团支部“对标定级”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6月26日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团十九大和团十九届二中全会部署,紧密结合面向团员和青年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夯实基层的鲜明导向,从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聚焦提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服务功能,扎实推进团支部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19日
(三)对象:
2023年6月1日前成立(满6个月以上)的团支部纳入“对标定级”范围。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等不纳入。
(四)定级标准
紧密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紧密结合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重点评估2023年度团(总)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功能作用发挥情况(参考标准见附件5)。
(五)工作流程
1.团支部开展自评
团支部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采取“五评、双签字”的(附件6)方式,确定自评结果,核准团支部的成立时间、最近一次换届时间和申请入党的团员人数等信息,1月19日前将附件6交到X4542黄泳桦老师处备案并在“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板块完成自评定级。评定为五星级的团支部,须在完成自评后在“智慧团建”系统提交2023年度重点工作项目(重点反映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规范化建设成效和作用发挥情况,500字左右)。
2.学院团委复核
我院团委会复核团支部自评定级情况,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会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
“对标定级”结果将运用于2023年度共青团表彰工作中。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2023年度团内荣誉(如院校两级及以上团内集体荣誉评选),而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支部,2024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
四、工作要求
团支部委员会要把抓好改进提高作为巩固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措施。对于查找出的差距不足、团员和青年的意见建议,团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改进措施,团员要作出改进承诺。团支部委员会改进措施报学院团委备案。团支部书记作为团支部改进提高第一责任人,要向学院团委和团员大会报告改进落实情况。对改进敷衍应付、团员和青年不满意的,学院团委将及时进行批评纠正。团支部要督促团员承诺践诺。
我院团委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