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重要要求,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引领激励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认真落实学校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紧密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全面推进“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扎实推进共青团改革,全面落实从严治团。为了总结经验,促进交流,
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五四”评优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十佳”(院级)示范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十佳”(院级)示范团支部评定条件为:
1、组织建设好。班子团结协作,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青年喜欢的沟通、交流、联络、聚集方式,准确掌握所在单位团员青年的基本情况,团的基础工作扎实、规范,能够广泛联系团员青年。
2、团员教育好。坚持经常性地开展团员教育工作,增强思想引导的针对性,团员的团员意识强,模范作用突出。坚持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3、活动开展好。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按照校团委的工作部署,科学设计、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寓有教育意义的团学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和突出成绩。
4、青年反映好。团组织对团员、青年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青年对团组织的评价好。
(二)优秀个人
包括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定条件为:
1、带头坚定信念。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不移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带头刻苦学习。认真学习科学文化,掌握过硬本领,提高综合素质。学习成绩良好,本年度无不合格课程。
3、带头争创佳绩。在组织参与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等方面的活动中表现出色,取得突出成绩。
4、带头弘扬新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在艰难险重任务中用于挺身而出、迎难而上。
(三)自强奖学金
校团委用团费设立自强奖学金,每年度评定一次。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院团委初审确定后上报1名,经校团委审核评选后颁发证书及奖金。
1、评定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评定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自觉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家庭经济困难,自立自强,奋发成才。
(4)积极参加第二课堂素质拓展活动,综合素质全面。
(5)曾获得两次二等及以上校级综合奖学金。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表彰时间为2016年自然年度,2016级新生及新生团支部由于学习、工作未满一年,不参与本次表彰;
2、“十佳”示范团支部由2013级、2014级、2015级各团支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我院团委将于本周4月1日进行初评,通过初评的班级,拟定于下周进行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推荐名额及推荐表见附件1,报送材料需附团支部工作手册;
3、校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由各团支部在团员教育评议的基础上推荐,学院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2;
4、参评自强奖学金,需按要求提交申请表,见附件3;
5、推荐表后所附的集体(个人)材料一式一份,统一采用A4纸、小四号、仿宋体、单倍行距文字单面打印;
6、请各集体(个人)看到通知后,于3月31日(周五)前提交至本年级辅导员和所在组织指导老师处①2016年度五四评优表彰优秀个人推荐表(见附件)②“十佳”示范团支部推荐表③2016年度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
1、西南交通大学2016年度“十佳”(院级)示范团支部推荐表
2、 西南交通大学2016年度优秀团干部(团员)推荐表
3、西南交通大学2016年度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
我院分团委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