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级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6年在读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选任工作的通知》,按照学校《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16〕2号)文件精神,我院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全校研究生选任兼职辅导员。相关要求如下:
一、兼职辅导员任职条件
1、符合《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16〕2号)中第二章第四条中规定;
2、申请人为2015年、2016年入学研究生;
3、有学生干部、辅导员助理等工作经历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任;
4、有一定文字功底,能够撰写活动策划、总结、报告等。
二、兼职辅导员工作职责、工作待遇、考核与管理
详见《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16〕2号)。
三、兼职辅导员选任程序与时间
1、学院成立由院党委书记人组长,负责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学工组成员为组员的我院兼职辅导员选任工作小组,负责学院兼职辅导员的选任工作;
2、简历投递:截止时间:2016年3月29日下午5点;
投递地址:犀浦校区4542办公室,周青收;
3、资格审查:3月30日,学院兼职辅导员选任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并在网上(我院37000cm威尼斯、扬华主页)公示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和地点。
4、通过选任的研究生与学院签订相关协议,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解约(2016年9月入学的研究生将从2016年9月开始正式工作,2016年4月-7月需在我院学生工作组见习)。
四、招聘人数:不多于4人
五、全校广大研究生应珍惜难得的学习和锻炼机会,积极报名,接受挑选,并在担任兼职辅导员的过程中与所指导的学生同受教育、共同提高。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办公电话66366517进行咨询。
报名表
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
我院
2016.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