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学生党支部、全体学生党支部书记:
为做好2023年发展党员工作,切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我院党委、我院分党校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3-02期发展对象选拔、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要求
1. 截至2023年10月20日,候选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满一年及以上;
2. 候选人已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党课结业证书且结业时间距今未超过三年;
3. 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如有本科生综合成绩排名后20% 或 有必修课程未通过 或 评选前一学期内有违纪行为 或 上一学期内青年大学习参学比低于85%则不予推荐(备注:对于特殊情况挂科或成绩排名靠后,但在其它方面表现优秀,且思想积极、政治立场坚定的同学,可单独采取PPT答辩的方式,进行发展对象选拔资格的认定,答辩委员会由党支部指导老师、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党员代表、班级同学代表组成);
4. 截至目前,候选人所有的入党材料应当齐全、规范;
5. 未取得2023-01期发展对象结业资格的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不予推荐。
二、发展对象人选确定流程
1.由支部委员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身边的党员、群众开展座谈会。
结合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包括学习成绩、青年大学习情况、志愿四川学时、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情况、支部活动参与度、学院层面的入党积极分子多层次培养教育考核情况、为班级同学服务情况、入党申请书及思想汇报书写情况等),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尤其是重点参考政治表现,征求是否同意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发展对象人选。
座谈会要求:
(1) 参会人员至少5人,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均需发表意见;
(2) 座谈会的所有内容需详细记录在《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前党员、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中,并作为装档材料。
2.经座谈会讨论意见后,同意推荐为发展对象人选的入党积极分子,需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举办的“推优入党答辩”。答辩议程如下:
(1)提前布置答辩会场,保证会议规范严肃,所有参会的党员应规范佩戴党员徽章(可参考附件中的学生党支部答辩现场PPT封面)。
(2)支部委员清点参加“推优入党答辩”大会的人数,全体支部成员(包括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均应当按时参加答辩大会观摩学习;同时,还可邀请相应的党支部指导老师或辅导员老师现场指导(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如无特殊情况,请邀请相应党支部指导老师亲临现场指导)。
(3)支部委员介绍本次答辩会议的目的、议程及各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候选人所在团支部书记介绍候选人在团支部内基本表现(学院结合校党委组织部及校团委工作实际新增此要求,从本期开始实行)。
(4)候选人进行自我陈述及PPT展示。答辩PPT应图文并茂,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切忌“假、大、空”;自我陈述应从以下方面展开(包括但不限于下述五个方面),重点阐释现实表现情况:
a.入党动机以及接受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期间的认识和体会
b.思想政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情况、参加支部活动情况、青年大学习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多层次培养教育考核情况(点击跳转:我院入党积极分子多层次培养教育考核情况-37000cm威尼斯 (swjtu.edu.cn))等,同等条件下,获得校级及以上的“青马工程”结业的同学可优先推荐发展
c.道德品行:志愿服务参与情况(志愿四川学时情况)、网络言论文明情况等
d.作用发挥:学习科研情况、为班级或所在组织做贡献情况等
e.执行纪律: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情况。
(5)待候选人陈述、展示完毕后,进行提问环节(到会所有成员均可提问);
(6)所有参会的正式党员发表意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须发放纸质票规范表决(见附件1、2),由支部留存票根,不可采用举手表决、群投票等方式);候选人得“同意”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一半,才可提交支部委员会继续讨论。
3.支部委员会结合座谈会、答辩大会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情况综合讨论,最终确定本支部的发展对象人选(具体各党支部名额分配见下表)
为避免不同支部间发展对象人选整体水平的差异较大,学院党委在各支部的可选名额的基础上增设了“后备名额”,后备名额届时将根据各党支部选出的发展对象人选整体水平再进行确定,以此提高发展对象的整体质量。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一条指出:“加大在高校低年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力度。”在具体分配支部内名额时,本科党支部支部委员会应充分考虑推荐人选中的大二、大三同学占比。
2023-02期发展对象人选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党支部名称 | 本期名额 | 后备名额 |
1 | 本科安全党支部 | 4 | 1 |
2 | 本科测绘党支部 | 6 | 1 |
3 | 本科地信党支部 | 7 | 1 |
4 | 本科遥感党支部 | 7 | 1 |
5 | 本科消防党支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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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本科环境第一党支部 | 1 | 1 |
7 | 本科环境第二党支部 | 3 | 1 |
8 | 本科环境第三党支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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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本科地质资勘党支部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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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研21级测绘第一党支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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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研21级测绘第二党支部 | 3 | 1 |
12 | 研21级地质党支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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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研21级环境第一党支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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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研21级环境第二党支部 | 1 | 1 |
15 | 研22级测绘第一党支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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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研22级测绘第二党支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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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研22级测绘第三党支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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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研22级测绘第四党支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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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研22级安全工程党支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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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研22级地质第一党支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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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研22级地质第二党支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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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研22级环境第一党支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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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研22级环境第二党支部 | 0 | 1 |
24 | 博士地质党支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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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博士环境党支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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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博士测绘第一党支部 | 0 | 1 |
27 | 博士测绘第二党支部 | 0 | 1 |
三、注意事项
1、“推优入党”答辩大会要求:
(1)原则上应线下召开,各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同时召开线上会议;确无法参会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应严格落实党支部请销假制度,以书面形式提交请假申请,请假党员可以在答辩大会召开前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进行表决。
(2)各党支部举办答辩大会需有党建事务中心代表现场监督,请提前至少一天将会议时间、地点在下方链接进行备案:
【腾讯文档】我院2023-02期发展对象人选“推优入党答辩”时间地点登记表
https://docs.qq.com/form/page/DUWhjU0xaYmhDUmlS
2、各支部召开答辩大会及支部委员会应当如实将会议记录填写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
3、请各支部于10月25日(周三)下午18:00前按照模板(见附件3)将推荐的发展对象人选名单报送至链接:
https://send2me.cn/k8h4iaTN/T3SfT72p-Om-FQ
4、支部委员需指导推荐人选填写《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前党员、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登记表》两份文件,集中将支部意见填写在表中党支部意见处;《座谈会记录》由推荐人选自行保管,《登记表》需于10月26日(周四)中午12:00前以支部为单位将登记表统一交至X4538办公室。
5、各支部应于10月26日(周四)下午17:00前整理好以下答辩大会材料,将电子版提交至党委备案:
(1)两张清晰的答辩现场照片(从后往前 和 从前往后进行拍摄,需尽可能反映整个答辩大会的“盛况”,如有线上会议截图,截屏时需包含参会人员情况);
(2)《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关于答辩大会、支部委员会的会议记录页扫描件(用各类手机扫描软件即可,有水印不影响);
(3)所有答辩人的答辩PPT(请另存为PDF格式文件),命名为:“党支部名称-姓名-学号”。
提交链接:
https://send2me.cn/OPgJa0ig/Tx6afZPzD1WPoQ
6.专项工作联系人:胡佳慧;办公电话:028-66367620
我院党委
我院分党校
2023年10月17日